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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0日 星期四

搜索引擎是助手還是兇手?

因為網路的發達,越來越多人懂得如何使用網路來做行銷推廣,而眾多網路行銷方法之中,又以搜索引擎的優化(SEO, 或稱為最佳化)為最,這種方法雖 然不是最容易操作的方法,因為大家都想搶食,然而因為效果明顯,如果有一個關鍵詞操作成功,那後續發展往往是以逸待勞,所以往往大家義無反顧、勇往直前…

然而,事情有好的一面,也總會有壞的一面,搜索引擎看似目前網路時代的黃頁(yellow page),讓大家在茫茫網海中可以很快速的找到他關心的話題與相關資料,只是其中就很可能受到「是否授權使用」的問題,照理說,一個黃頁的系統是不會有 這種問題的,畢竟他只是一個引導的作用,換句話說,讓網路上面所有的資訊都能夠發揮最大的效益,而其也受到DMCA,所謂《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的保護, 這被俗稱為搜索引擎的避風港條款,只要資訊所有人提出異議,搜索引擎拿到收錄的連結即可,不須承擔法律風險…

這個條款看起來也算合理,畢竟一個專門提供資料檢索、收錄以及挖掘的系統,本身是出於服務的性質,旨在協助廣大的網 路用戶,而也造就了許多網站經營 者的SEO行徑,因為「得搜索引擎得天下」,甚至可以簡單的說,網路上面所有的網站都是google.com,都是baidu.com,你可以不用記住任 何網址,只要記住這幾個主要的搜索引擎就夠了…

只是問題隨即出現了,搜索引擎畢竟不是非營利事業,他們也需要賺錢,也需要讓企業得以永續經營,那收益從何而來呢? 最基本的當然就是銷售關鍵詞,不 管是關鍵詞競價排名,還是延生出來的相關廣告方式,這些頂多是讓搜索引擎出現公正性的問題之外,對於用戶的搜索行為並無太大的影響,也稱得上合理…

只不過,如果搜索引擎撈出了界,問題就更大了,比方說:去年中國內地的百度以及淘寶網事件,因為百度宣佈進軍電子商 務,因而直接衝擊了目前中國最大 的B2C網站淘寶網,所以淘寶網正式宣佈封鎖百度搜索引擎對於淘寶網上面店家的收錄,而這除了說明了淘寶網夠大,足以跟百度對抗之外,也是對搜索引擎的反 撲,因為其公正性很可能出現隱憂(參考:《反其道而行,你敢封鎖search engine的抓取收錄嗎?》)…

再者,因為金融風暴加上網路時代的影響,今年稍早,美國兩大媒體公司「新聞集團」與美聯社火力全開,痛罵 Google是破壞媒體內容有價行情的罪 人,新聞集團旗下的「華爾街日報」總編輯湯笙接受「澳洲人」報訪問時說,像Google那些網站,「就是十足的寄生蟲、他們是寄生在網路內臟的科技蛔 蟲。」湯笙表示,網站內容應該是免費觀念是錯誤的,但是像Google這種提供新聞聯播服務網站,就是靠這種錯誤的觀念獲利…

這一方面是樹大招風,一方面可能又是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如果搜索引擎只是單純的收錄了來自於其他新聞媒體網站的新 聞標題以及連接,或許還能稱之為 搜索引擎,甚至有些媒體連標題都不准無授權引用的,而如果是如現在這種收錄並自成一個搜索引擎域名之下的頻道,並重新將內容排版只是顯示新聞出處,可能就 不能算是搜索引擎的業務範圍之內了,何況,如果這樣的行徑沒有事先取得媒體的授權,更是有違公平正義原則,真正成為了這些媒體人所說的寄生蟲,這種行徑更 可能進一步壓垮了這些專業的新聞媒體,因為它還搶食了人家原有的地盤…

這些當然是一種搜索引擎壯大之後的發展影響,然而,因為法律賦予搜索引擎的一些原則條款,也間接導致了搜索引擎技術 的濫用,而出現了許多的「偽搜索 引擎」,這種情況在內地更為多見,許多網站透過搜索引擎的技術收錄了諸多數位版權內容,比方說:MP3、影片、甚至其他的版權品,然而自行開發一個所謂的 撥放器,真正的目的是想搶佔播放器的用戶數量,就這樣經營起網站來…

這是一種遊走法律邊緣的灰色空間,他們根本不管所謂的授權問題,而是先用了再說,反正如果版權人有異議,我只要拿掉收錄的偽連接,何況當他們發現的時候,通常為時已晚,甚至真正面臨賠償又不容易記算真正損失,所以賠償金額小跟所獲得的效益,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所以說,大家在享受搜索引擎的便利性的同時,或許也應該多所留意,至少應該保有某種程度上的道德以及良知,對於創意、專業過多的扼殺,只會造成惡性循環,或許也需要各界共同來思考更實質的對策吧…

搜索引擎探討 By Stupid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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