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or「三十而慄」,寫下了人生感悟以及種種經歷,網路、科技、財經、閱讀、全球化趨勢,寫下這些文字的同時,也讓自己內省做為人生未來的指引... stupid7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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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網站平台之流量與品牌孰輕孰重?

一直以來網路被視為是快速致富的一個捷徑,web1.0web2.0以來的 網路創業熱潮一直不斷,然而一直以來對於這所謂的眼球經濟,究竟是藉由市場規模轉換成廣告收入,或者是實質一筆一筆如同電子商務般的收入,一直都有爭論, 到目前為止,我們可以看到電子商務這種虛擬結合實體的收入來源,不僅是一個好的網站營利模式,也是傳統企業網路化的最佳利用,然而這種結合多半來自於實體方面的結合,多數的網站並不具備這種條件能力,因此我們暫不探討這種類型網站,而鎖定提供虛擬服務的網站

那麼對於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網站來說,究竟流量重要,還是品牌重要呢?

退一步來說,流量與品牌兩者都非常重要,也可以說兩者是相輔相成的,藉由網站的推廣行銷,一步步的創造出用戶流量,而慢慢的累積出品牌,然後品牌又帶來更多的用戶量,形成一個良好的循環,很自然規模就越來越大,營利的可能性以及眼球經濟所創造的金額也慢慢增加

不過在此,我想表達的流量與品牌,並不是一個幾十萬人的用戶量,而是一個很龐大的,比如說至少每天都是三五百萬的用戶量的規模這種,而所謂的品牌,所指的並不僅限於用戶心中的認知或者覺得好用這樣而已,可以這麼說他是一種商譽(Goodwill),不僅對於用戶而言有價值,對於眼球經濟中拿錢出來投放廣告的廠商也要同等具有價值的,因為不管是網站平台或者是商譽都是很虛擬的,重要的是雙方的認定,接下來我們就分別就流量與品牌來分析

首先,就流量而言,一個網站要創造出「真實」大流量來說,實屬不易,然而流量是很容易作弊出來的,我遇過一個網站的推廣人員,光他一個人一天需要負責帶進12萬的IP流量,12萬流量代表著光他一個人就是一個alexa排名前4,000名之內的網站,如果這家公司有10個人,那至少都是前1,000名,而這個網站是一個非常具知名度的網站,試想一個人一天要揹負如此大的壓力,可以想像這些流量的真實度有多高,此其一也

再者,以中國大陸來說,存在許多有著版權或者著作權爭議的內容提供網站,比如:視頻、盜版書籍、以及音樂等網站,甚至是一些踩著情色擦邊球的網站,對於這些網站,主流的廣告公司以及擁有一定品牌知名度以上的廣告主都是採取觀望的態度,不敢真正的在這些網站上投放廣告,即時這些網站的流量與用戶具有較大的規模以及活躍度,也就是我前面所說商譽的問題,對金主來說,這個知名度就像是竊取來的,不代表網站的品牌價值,此其二也

至於網站的品牌認同度呢?網站平台有了真正的品牌價值,有了認同,其實對於品牌廣告主來說是一種加持,她們或許不知道網站的流量如何,甚至不知道流量的真正的意涵,但是她們會勇於投放;至於前述那些有流量而沒有一定品牌者,頂多只能藉由廣告banner或者文字連接的click數、展現次數、甚至所帶來的真正營收金額(CPCCPMCPS…)來收費,可以說只能透過聚沙成塔來創造收入,然而對於品牌廣告來說,只能說是小巫見大巫了

或許大多數網站經營者來說,都有一種迷失,一昧的追求流量或者網站排名,過於短視近利,忽略了另一個重要的品牌議題,而其實品牌的操作將會有事半功倍之效

接下來,待我整理了關於網站品牌的操作之後,再跟大家分享,其實品牌的操作,除了一直砸錢之外,還有很多方法

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

避免當冤大頭,網路廣告的虛實探索…

隨著網路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人無時不刻都掛在網路上面,彷如就是失去了電腦與網路活不了似的,人多的地方自然有市場的存在,這就是所謂的眼球經濟,也因此順應潮流,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在網路上面做起行銷

如同我之前文章《數位時代,新的行銷時代來臨》所敘,網路廣告有幾個特性,其一是廣告不再是無聊的單向的宣傳,而是一種可以互動式而且彷彿有趣的內容式的置入式的行銷模式,而且網路廣告可以做到定向,做到控制整個廣告投放後的曝光率以及閱讀人數,這對越來越錙銖必較的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個成本效益評估的最佳方式,廣告的成本可以CPC(cost per click, 或稱PPCPay per Click)CPMCPSCPA等方式計算

表面看起來,網路廣告看起來一切都如此的完美,廣告主依據網站的知名度、流量、排名來選擇所需的廣告平台,並支付「合理的」價格進行行銷,因為負責行銷的人員不再依據自己的印象,很不明確的投放了一些傳統媒體的廣告,而無法很及時、甚至很明確的知道行銷後的效果,一切就如同憑運氣一般

然而,也就是因為網路廣告有如此明確的數據指標,也因此數據很容易被廣告平台商所操控,前一陣子,我們看到一則新聞,就連全球最知名的Google都被報料廣告點擊數做假一圖片取廣告收入,同時針對這類廣告的爭議一直層出不窮,只是廣告主會知道因為數據被動了手腳而當了冤大頭嗎?

當你在電視上打一個廣告時,你可能難以知道有多少人看了這個廣告,而其中又有多少人因為廣告而購買你的產品,或許真實的數字只有一兩人,但因為不知道,所以你不以為意,而當你因為成本預算的考量投放了一個知名portal網站的廣告,而之後你發現,實際轉換成訂單,或者僅僅只是認識你的品牌的人,只有一兩人,這時候問題就出現了,這些負責播放廣告的網站不得不動一些手腳,讓你覺得廣告有效,而繼續在掏錢出來打廣告,而這種案例不再少數,也因此當你發現純投放只要展示(CPM)或者只要點擊(CPC)的廣告效果都不再真實的時候,就出現了所謂的CPS(sales,一訂單收入量拆成付費)CPA(Account,一註冊量付費)等方式,但仍然沒有遏止住這種歪風

那麼如何才能降低被當冤大頭的風險呢?

網路上會有很多所謂的網路廣告聯盟, 她們專門到處找網站談合作收購廣告位,並且用廣告包的方案來找尋廣告主,我個人淺見,最好一開始先避開這種廣告聯盟,因為廣告聯盟通常都是網路老手行家, 就懂得就是一些流量、點擊與註冊量的操作,而且經常廣告主不會知道廣告究竟投放到哪些網站,而這些網站的虛實又是如何,尤其這些由一些中小網站或者個人網 站所組成的聯盟,通常這些較沒有知名度的網站,或許連流量都是做假出來的,可以想像最後的效果

應該說最好是選擇有知名度的網站,或許這些知名網站也有不少不為人知的一面,但至少不至於過分誇張,如果嫌一線的知名網站廣告費用過高,可以選擇一些所謂Alexa全球排名在1,000名之內的網站,最好先上Alexa查查網站的虛實,因為這當中很多網站為了排名擠進前一千名,也在流量上動了手腳,因為一千名以內的網站,代表的是一定程度以上流量與知名度,而且最好直接找到有投放意象的網站,而不要透過代理商之類的,因為同前面聯盟的道理

而且最好不要投放CPCCPM或者CPA之類的廣告,最好是用CPS這種方式,透過網告平台帶過來的用戶,真實的對你下訂單,實際幫你創造了收入,這也是網路廣告才能達到的效果,而正有一個公司是這樣而興起的,就是目前大陸較知名的凡客誠品

網路廣告畢竟是一種時勢所需,而只有了解這種狀況才不知於當冤大頭

三十而慄